關鍵詞 |
積石山縣特種砂漿材料,五家渠特種砂漿材料,城中區(qū)特種砂漿材料,湟源縣特種砂漿材料 |
面向地區(qū) |
全國 |
使用要求
1.預拌砂漿的品種選用應根據(jù)設計、施工等的要求確定。
2.不同品種、規(guī)格的預拌砂漿不應混合使用。
3.預拌砂漿施工前,施工單位應根據(jù)設計和工程要求及預拌砂漿產品說明書編制施工方案,并應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。
4.預拌砂漿施工時,施工環(huán)境溫度宜在5℃~35℃。當在溫度低于5℃或35℃施工時,應采取工程質量的措施。大于等于五級風、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環(huán)境條件下,不應進行預拌砂漿施工。
5.施工單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、互檢和專職人員檢驗制度,并應有完整的施工檢查記錄。
6.預拌砂漿抗壓強度、實體拉伸黏結強度應按驗收批進行評定。
干混砂漿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組分拌合,不得添加其他成分。
干混砂漿拌合水應符合現(xiàn)行行業(yè)標準JGJ63-2006《混凝土用水標準》中對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規(guī)定。
干混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,攪拌時間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外,尚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①采用連續(xù)式攪拌器攪拌時,應攪拌均勻,并應使砂漿拌合物均勻穩(wěn)定;
②采用手持式電動攪拌器攪拌時,應先在容器中加入規(guī)定量的水或配置液體,再加入混砂漿攪拌,攪拌時間宜為3~5min,且應攪拌均勻。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靜停后再拌合均勻;
③攪拌結束后,應及時清洗攪拌設備。
砂漿拌合物應在砂漿可操作時間內用完,且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。
當砂漿拌合物出現(xiàn)少量泌水時,應拌合均勻后使用。
干混砂漿(預拌砂漿)的施工應用 1/應用范圍 干混砌筑砂漿適用于砌筑工程;干混抹灰砂漿適用于抹灰工程;干混地面砂漿適用于地面工程(包括屋面)。 2/加水拌合 加入的水應符合國家應用水標準。不得使用受過污染的水。
全國特種砂漿材料熱銷信息